YYCR—2022—01003
[根据《关于修改岳政办发〔2022〕3号等3个文件部分内容的决定》(岳政办发〔2024〕4号)修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积极抢抓国家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政策机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做强做优、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等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标引领。到2025年,全市上市公司超过20家,直接融资总额增长50%以上。其中2022年岳阳县、岳阳经开区分别新增上市公司1家;2023年湘阴县、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分别新增上市公司1家;2024年湘阴县、汨罗市、岳阳经开区、云溪区分别新增上市公司1家;2025年平江县、华容县、屈原管理区、城陵矶新港区分别新增上市公司1家。(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到2025年,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8家。其中2022年汨罗市、岳阳经开区分别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23年湘阴县、汨罗市、城陵矶新港区分别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24年平江县、华容县、湘阴县、岳阳经开区分别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25年岳阳县、临湘市、岳阳楼区、君山区、城陵矶新港区分别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工作机制
(一)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研究分析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统筹调度,加快形成“制定一个上市规划、出台一套专项政策、打造一支服务团队、搭建一个上市服务平台、组织一系列交流活动、创新一系列融资产品”的“六个一”工作机制,确保企业上市各项具体工作有保障、可操作、能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压实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企业上市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上市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对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拟上市企业“白名单”和具体实施计划。要定期研究企业上市工作,实行“上市管家”服务机制,直接联系帮扶拟上市企业,主动对接服务,切实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募投项目审批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发改部门要重点支持拟上市企业的产业项目立项和资金补贴工作。科技部门要重点支持拟上市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创新平台组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及时推介拟上市企业的技术、融资需求。工信部门要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及时办理拟上市企业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对土地来源不清晰、工程审批不完备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申请召开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土地房屋资产处置、确权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全面梳理拟上市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并主动上门宣传解读;做好拟上市企业筹备上市、股改、辅导期等阶段税务优惠辅导工作,在防范化解税务风险的前提下,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股权变更等事项的事前指导,加快相关办理程序;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问题,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与企业加强沟通,妥善予以处置。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应急、消防工作指导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企业采取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建立联合激励名录、正面示范推广等措施进行激励;对符合安全生产首违不罚情形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执法监管服务,污染防治争资争项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金融支持
(一)做好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拟上市企业,了解融资需求,做好融资服务与上市前期辅导。信贷资金要重点投放到优质的拟上市企业。市融资担保公司要利用好“上市担”等产品,积极为拟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融资担保公司)
(二)鼓励设立产业基金。鼓励我市上市公司、龙头企业等发起设立新产业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市场化运作。产业基金的设立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助力全市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投资运营服务力度。鼓励创新产业基金运营模式,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化运行方式,把国家级、省级资源引入我市,推动产业不断升级、经济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在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上的独特优势,整合全市优势产业,支持同行业企业通过并购扩大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拥有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的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入上市公司行列。鼓励企业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依托资本市场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整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财政激励。通过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拟上市企业,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证交所、伦敦证交所新上市的企业,由市财政对以上两类企业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其中入驻岳阳楼区、云溪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的企业补助200万元,入驻其他县市区的企业补助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同时,支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研究出台专项财税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上述奖励措施若与本市其他有关奖励政策重叠,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