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金融办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金融办2016-06-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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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岳阳市委:

贵单位在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大力发展民间金融,推进我市经济创新发展》的提案,我办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了调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和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岳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及监管指引(试行)》、《岳阳市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及监管指引(试行)》、《岳阳市民间资金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对全市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及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负有监管职责。我办牢固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于服务中改进监管的工作理念,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注重为各公司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引导各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我市经省金融办审批的融资担保公司9家,注册资本金7.2亿,截止2015年12月,在保责任余额13.6亿元;小额贷款公司18家,注册资本金16.1亿元,截止2015年12月,贷款余额17亿元。我办审批的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扶持项目101个,累计对接资金5亿元。各公司在经营运行中,客户选择上注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项目评审上注重风险防范和控制,业务开展上注重制度落实和规范,做出了特色,打响了品牌,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已经成为优化我市融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助推器。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和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作为小微金融行业,其地位和作用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但由于社会上非我办审批和监管的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鱼龙混杂,给由我办审批和监管的正规的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和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2014年以来,我市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停止了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宣传广告的发布。市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清理整顿了车载电视、电梯电视、网络、户外电子显示屏和户外广告牌等民间投融资宣传广告。特别是对虚假宣传、恶意欺骗或误导市民的广告,坚决予以取缔和规范。按照省处非办统一部署安排,我办每年都组织在全市辖区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在去年排查清理活动期间,市中心城区共撤销和更换了75家机构的店堂广告,收缴各种投融资类广告宣传册5400多份,撤除街头广告宣传牌27块。全市共查处发布非法集资融资广告和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件6起,罚款2.5万元。今年我办已拟定下发工作方案,正在组织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二、关于从税收上进行规范和减免,增加小贷公司、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等非银行类金融企业发展后劲的问题

我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等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的税收十分关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税收问题。但由于税收政策是国家统一制定,我办无权对小贷公司和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的税负进行调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文件)文件精神,要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文件指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适当放宽市场准入,适度扩大经营区域,逐步拓展业务范围,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鼓励业内兼并重组。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享受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我办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的税收,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办将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涉农业务,积极推动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按不超过其上年年末涉农贷款、困难群众的创业贷款和其他领域的小额贷款余额的1‰比例给予风险补偿的政策。在健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湘发〔2016〕12号文件要求:建立担保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整合财政资金增资担保集团。建立补偿机制,省、市、县人民政府分别按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的5‰安排代偿专项资金。改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试制度,取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盈利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盈利应留存企业作为风险准备金或用作增加注册资本。据了解,我市目前还没有建立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我办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

三、关于由市政法委牵头、市金融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诉讼进程,降低诉讼成本的问题。

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对接资金违约比例上升,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贷款。为协助小贷公司、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等催收不良贷款,我办定期统计汇总各公司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贷款,并将情况向市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请求依法快审快结。2014年,我办和市小微金融行业协会也曾向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成立以审结民间经济、金融、账务纠纷为主的第四庭。由于多种原因,此事暂时搁置。我办仍将积极与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等有关部门保持沟通,力促成立第四庭,更好维护小贷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其经营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四、关于奖优罚劣,扶持遵规守法经营者做大做强的问题

截止2015年7月,非经我办审批,我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含担保、投资、融资等字样的公司有834家。截止2015年12月,涉嫌非法集资、进入案件侦办等司法程序的有19家,涉案金额7.6亿元。由此可见,我市民间资本市场监管缺位,比较混乱。为改变这一状况,2013年6月,我办承受着较大的风险和责任,审批成立了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扶持项目101个,累计对接资金5亿元。基本达到了为我市民间资本找出路、为实体经济融资解难题、为百姓资金保值增值搭平台的目的,起到了引导规范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转的示范作用。为使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我办还制定印发了《岳阳市民间资金服务企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民间资金登记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现场检查,每次检查都出具了详细的监管情况报告和处理意见。此外,我办还督促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所在地岳阳市经开区金融监管部门,切实承担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半年向我办上报监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五、关于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监督依法依规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恶意逃债的问题。

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舆论宣传氛围,今年5-6月份,我办集中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期间,设计印制发放防非宣传资料数万份;在岳阳电视台播放处非宣传动漫和处非标语;在岳阳日报连续刊登处非相关知识;在中心城区步步高广场、火车站、步行街康星百货、天伦金山角等4个大型户外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市20条公交线路的车载电视播放处非宣传动漫和处非标语,在市中心城区所有银行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处非宣传标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我办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一次现场监管,不定期开展非现场监管。今年5月上旬,我办还对辖内所有小额贷款公司下达风险提示函,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严守底线,依法依规经营,对经营管理不规范的3家小额贷款公司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

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方面,我办积极强化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加快非法集资案件侦破速度,加大追资、追产力度,快侦、快查、快办、快结,最大限度帮助集资群众挽回损失。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与公检法等机关密集开展协调沟通,加快案件侦办和资产处置。

衷心感谢民革岳阳市委对我市民间金融行业的关注和支持。

2016年6月27日

承办负责人:张  炯

承  办  人:冷丽群  吕陆华

联系电话:  888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