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政字〔2023〕2号A2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人民政府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6号建议的
会 办 意 见
省财政厅:
沈容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农场改制区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省直管县范围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市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2000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国有大中型农场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00〕4号),对农场管理区的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具体为:区分不同情况,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在规模较大的农场设立管理区,规模较小且地理位置毗邻的合并设立;管理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比照县政府赋予职能职权,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规模较小又单独存在的农场改为乡镇建制,并入所在县市区。管理区比照县一级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按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收入级次,省、市州对管理区执行与县市区相同的财政政策。
基于君山区财政困难的实际,市级财政一直按照湘发〔2000〕4号精神,在收入分享机制上将该区视同县一级财政管理,没有分享其各项收入,在支出安排上,每年还通过市级配套等方式给予了额外补助,在乡村振兴、农场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救济救助、防汛抗旱等方面给予了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君山区财政的压力。但由于该区收入规模小,自给能力低、历史包袱重,市本级由于自身财力原因,补助十分有限,特别是近3年来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的影响,该区支出增长加快,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使得财政更加紧张。
君山区作为我省大型农垦区,主要承担的是原君山农场和钱粮湖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经济社会事务,且湘发〔2000〕4号文件明确规定农场管理区是比照县政府赋予职能职权,将君山区财政管理模式纳入省直管县的范围或参照省直管县方式管理,既符合政策要求,也是尊重历史实际。目前,省财政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精神,对市县各地财政体制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我市认为将君山区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纳入省直管县二档的建议比较中肯、合理,建议省财政厅支持。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联系单位:岳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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