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滨湖新境界小区收费是否合理
来信人: 重拳出击
来信时间: 2018-11-16 08:46:15
内容:

尊敬的政府各领导:您好!

我是滨湖新境界6栋的业主,小区大概已经入住160户左右,小区的服务品质、绿化环境确实不错,就10月15日物业公司启动地下停车场收费,之前也有公示,但是有部分业主非常不理解,甚至引起业主的过激行为,把道闸推毁,公共路面严重发生堵车,扰乱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影响了正常的生活。本人想咨询几个问题:

1、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和依据是什么?目前定的300元的月租是否合理?交了月租还要交车位服务费是否是重复收费?

2、规划设计在公共路面的保安岗亭和车辆进出道闸是归属哪一方?

3、小区的车场进出道闸因收费,多次被业主集体损毁、多次发生消防通道堵塞,小区物业也多次报警处理,因物业没有执法权,派出所出警后也没有制止,反而增长了这种不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上述问题到底怎么处理,还小区一份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8-11-22 11:02:59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第二条:规划设计在公共路面的保安岗亭和车辆进出道闸是归属哪一方?请您向国土、产权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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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8-11-26 08:20:59
回复内容:

尊敬的重拳出击先生:

你好!你所反映的滨湖新境界小区有关地下停车场等问题的来信收悉。经调查现就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价格政策,住宅小区停车场的车位出售价格、车位租赁价格均属市场调节价,由开发企业根据具体的建设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湘价服[2014]11号已明确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 ⠂二、你所咨询的规划设计在公共路面的保安岗亭和车辆进出道闸的归属权问题不属于我委管辖职权范围,请向住建部门咨询确认。

全体业主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合理合法通过正当途径合理反映正当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小区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您仍有疑虑,请与我们电话沟通联系。

联系电话:0730-88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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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8-11-28 08:15:58
回复内容:

规划设计在公共路面的保安岗亭和车辆进出道闸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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