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宅基地申请条件
来信人: 罗潇
来信时间: 2023-05-16 00:35:17
内容:

你好领导,本人已分户,汨罗市新市镇人,请问我市申请宅基地应当满足哪些条件,以及法律依据,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23-05-22 10:54:45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镇现在落实的规范村民建房规定是2020年5月实施的《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村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适度集中的原则。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住房:(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新户建设住房的;(二)现有住房属于危房,需拆除新建的;(三)自愿退出宅基地向村民集中建房点集聚的;(四)因自然灾害、政策性移民等原因,需搬迁安置的;(五)住房因国家建设项目征收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的;(六)改善住房条件,需改建、扩建或者拆除新建的;(七)可以申请住房建设的其他情形。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团山社区审批建房由我镇呈报,汨罗市禁建办联署办公审批,根据目前的政策暂不同意新开基建房,只能是符合鉴定为D级危房的拆屋建屋。另外在建房建房分户规定中,一个儿子只能算一户,不能单独分户。

  感谢您对新市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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