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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国家电网岳阳供电公司不执行湖南试行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
来信人: | 熊熊33 |
来信时间: | 2023-09-03 08:35:49 |
内容: | 7月1日起,湖南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政策,试行期1年。 本人于7月4日在国家电网app上为我的家用充电桩申请分时电价,次日申请通过业务办结。但8月我多次在低谷时段为电动汽车充电,电价仍为原电价0.604元/千瓦时,并未执行低谷电价0.504元/千瓦时。多次去电供电公司,对方始终未给出合理解释,只是叫我继续尝试,并说9月份一定弄好。9月我充电后发现电价仍为原电价0.604元/千瓦时,并未执行低谷电价0.504元/千瓦时。现向市政府投诉国家电网岳阳供电公司不执行湖南试行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让这项惠民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损害政府公信力。 |
回复部门: | 市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 | 2023-09-11 15:24: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知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岳阳供电公司,岳阳市供电公司立即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充电桩收费改类业务7月份办理,8月1日起生效,供电公司8月份结算的是7月1日至7月31日的电费,该用户不分时;9月份结算8月1日至31日的电费,目前正在发行过程中。8月1日至峰谷电价开始实行的这个时间段会按峰谷电价退差,如若给您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网岳阳市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 2023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