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卫生收费
来信人: 微信用户
来信时间: 2024-01-03 10:55:16
内容:

  农村卫生费收费标准,每年每户二百元是否人民政府要求的?是否正确?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中洲乡)
回复时间: 2024-01-11 09:01: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治长效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实施卫生保洁筹资筹劳长效机制,支持村民理事会按照每人每月5元标准自筹受益农户(含非户籍常住人口,特困对象、低保对象、重残对象、监测对象、大病重病重灾对象除外)卫生保洁费。收取的费用将用于保洁人员的工资、垃圾的转运和设备的维护等。由于您所在村许多农户家中人口基数较大,如按人数收费的话许多农户将会面临每年1000多元的卫生费用。为了能让村里卫生费的收取更加符合村里实际情况,于2022年召开了村党员干部大会。经协商后,做出了按照每栋房屋每年200元(无人居住房每年100元)决定,并形成村规组约。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再次反馈: 解释清楚,满意。
反馈时间:2024-01-11 12:02:37
再次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二次反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中洲乡)
回信时间:2024-01-11 1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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