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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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一次性补偿问题 |
来信人: | 微信用户 |
来信时间: | 2024-01-24 15:27:32 |
内容: | 一次性补偿为何确定的时间范围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今年退休的教师是否在这范围?怎么补偿,应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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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楼区教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4-01-29 09:40:50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省人社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等荣誉称号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14号)文件精神,三十年教龄一次性补偿时间范围为:2014年9月30日前,从教满30年,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即1984年10月1日前开始从教、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各学校已依据文件精神向教职员工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如仍有疑惑,可详查文件内容或致电区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30-8870851)详询。 岳阳楼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 |
再次反馈: | 已确定政策来源,明确文件精神。 |
反馈时间: | 2024-01-29 18:08:21 |
再次回复: | 关于市长信箱189028号的二次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省人社部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等荣誉称号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14号)文件精神,三十年教龄一次性补偿时间范围为:2014年9月30日前,从教满30年,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即1984年10月1日前开始从教、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各学校已依据文件精神向教职员工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岳阳楼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0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楼区教育局) |
回信时间: | 2024-01-30 16:0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