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社会养老保险
来信人: 周兵满
来信时间: 2010-11-25 14:41:49
内容: 我在广州以经卖了养老保险,现在家里说也要卖,我想问两地能同时卖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0-12-01 10:39:00
回复内容:

周兵满同志:

你在广州买了养老保险,可不用同时在家乡参保缴费。因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如果重复缴费,到退休时需将重复的缴费个人账户转移合并,对个人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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