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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临港区拆迁补偿具体标准 |
来信人: | aoxiayu |
来信时间: | 2010-11-23 10:05:07 |
内容: | 我原本有一个安定的家,前后相际建厂,由于被夹在厂区中间,相距两边厂房不到百米,环境的严重污染,于2006年以不到百元的低价被迫征收(拆得老百姓已无生活保障,当时连建房工价都没有),之后补偿一宗宅基地,由于物价的飞涨,微薄的收入还要照顾体弱多病的双亲及年幼的小孩,已无力修建住房,一直自费租房渡日,禁建前陆续购置了材料本打算自建房,可政策的变更——禁建了,现在政府领导又说征购,可领导对补偿的说法各不相同,甚至连原本测量放线了的宅基地面积也要否认,宅基地上所购的材料都不予补偿,请问临港区(永济乡)的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文件?在网上哪里可以查阅具体内容?我已被拆得无家可归流浪了多年,难道又将再一次被拆得无处藏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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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云溪区 |
回复时间: | 2010-12-01 15:02:00 |
回复内容: | 敖霞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