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五里牌街道办办理独生子女证搭车收费
来信人: 王汉新
来信时间: 2010-11-24 21:41:22
内容: 我是在深圳务工的岳阳市人,小孩一岁多,因深圳这边要求妻子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独生子女证,去我们户口所在地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独生子女证,结果被强收50元的手续费,我认为不合理,后来告之是买保险的费用(上面规定的必须要买的,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事物),给了一张国寿相知卡。(说我办理的证件多,就只收50元,还无发票,)。   我想请问一下,一个街道办为何兼职卖起了保险 ?岳阳市有这项规定吗 ?街道办是最基层的社会服务机构,基本上也是代表一级政府来行使职权,不为普通老百姓来进行基本权利的维护,反而向普通百姓来收取费用,不知道这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不取消算了,免得影响政府形象。   国家政策是好的,为了鼓励独生子女,国家每年都有计划向响应国家政策的百姓定期每月补助费用。我们夫妻都没有工作,都是灵活就业人员,我们也不想要政府跟我们解决什么就业的问题,但就是不知道为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独生子女证就要强收费,是不是要鼓励大家生二胎呢 ?不希望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办事情会这样麻烦。我不求费用退,交了就交了,也不多,但希望在我以后不要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0-12-02 15:03:00
回复内容:

王汉新你好:

 1、我区计生办在办理计生证件过程中,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从未出现过搭车收费的现象。来信所说的强收50元手续费,是对象自愿购买计生家庭伤害保险的费用,并非办理证件的手续费。

 2、根据省计生协会相关要求,加强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落实岳阳楼区计生领导小组2010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全面完成计生家庭系列保险目标任务。我区对前来办理计生相关业务的对象采取自愿性质的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针对1126区政府通报王汉新对市长信箱中来信,该对象购买的计生家庭伤害保险(卡号为525041000002862)。我区计生局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联系,该卡不存在出具发票,保险卡可作为发票用。

 3、在办理计生过程中,我区工作人员并没有强迫对象购买保险,当时只是耐心讲解了计生家庭保险的好处,对象并没有表示不购买保险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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