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小区电梯未按要求时间年检,存在安全隐患
来信人: 范范
来信时间: 2017-05-19 08:22:01
内容:

花板桥鲤鱼嘴丹桂翰林府小区内有电梯房一栋,电梯3台,根据电梯年检标识,电梯应每年年检一次,这2年来,小区物业以个别住户拖欠物业费为由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电梯年检,如2015年9月年检到期的一次,拖了近1年的时间,2016年底才进行年检。由于电梯长期未能得到有效维护,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如 2017年5月19日早电梯又开始罢工。给小区住户造成相当不便,更是留下较大安全隐患。

在与小区鑫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时,他表示,物业公司已于今年5月已辞职,正在办理交接,以往物业存在的问题不再负责。

近年来,电梯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负责和管理,如何解决?

谢谢!


附件1:uploadfiles/201705/20170519082158481.pn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质监局
回复时间: 2017-05-27 11:04:19
回复内容:

范范网友:

你好!现就你反映问题向你回复如下:

1、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了解,丹桂翰林府使用的3台电梯检验有效期在今年9月份,现在检验有效期内。

2、据了解,小区业委会不满意物业公司管理,已将现物业公司辞退。由于物业与原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现物业辞退后,小区电梯面临无人进行维保和日常管理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工作人员已与当地社区和业委会协调,要求尽快落实新的物业公司进场,并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聘请新的物业需要业委会自主选择,我局持续关注督促小区落实电梯维保单位情况。

特此回复。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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