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人保还姓“保”吗
来信人: 徐先生
来信时间: 2017-09-25 19:21:57
内容:

2017年8月19日晚11点30分左右,车主(本人)夜间正常行驶下遭遇突发外力事故,导致车子受到重大损伤。车主当即拨打95518报案(案号RDAA201743060000017833),随后岳阳人保派人现场拍照、拖车,并于次日定损,但定损过程中,岳阳人保推卸责任,不履行保险责任,拒绝理赔。其后,该司既不给出说法,也不与车主沟通;一个多月内,该司人员工作时间内从未主动联系车主,协商理赔问题;无奈,车主几次主动拨打95518、甚至联系保险监管部门,寻求帮助;该司依然不理不睬。车主感到十分心寒,当初买车险时该司全是“忽悠”,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如今,车子受损,该司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定损,以所谓“理由”推卸保险公司应尽责任,拒绝履行保险合同。请问岳阳人保还行“保”吗?还有没有一点国字号保险公司的担当?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金融办
回复时间: 2017-10-26 16:24:40
回复内容:

徐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保险理赔合同纠纷范畴,我办已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帮助协调处理。如通过市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后,保险公司与您仍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再次反馈: 作为车主,车辆严重受损,就算一分钱不赔,也要有个清晰的交代。岳阳人保自始至终没有给车主一个详细、合理、有依据的说法,其工作人员态度很强硬,“怎么定损”、“赔不赔”那都是他们说了算。真是“店大欺客”坑你没商量,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确实搞不赢你,岳阳人保!强烈建议此件公开,让广大市民都看看!
反馈时间:2017-10-31 13:28:16
再次回复:

徐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已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帮助协调处理。如若最终对协调结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来信!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回复部门:市金融办
回信时间:2017-11-02 08: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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