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局组织市级“三线一单”编制技术团队,依据生态环境部等相关技术文件完成了我市“三线一单”市级成果编制(含“三线一单”文本、图集、研究报告及成果数据)。
二、《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起草过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要求市级人民政府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发布我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纳入省人民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完成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共计2轮意见征求,形成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报市政府,于2021年1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和原则
(一)主要内容
《管控意见》(代拟稿)分正文与附件两部分,其中正文由四个部分十四条构成,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四个附件分别为岳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岳阳市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岳阳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岳阳市其它环境管控单元(除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如下:
1、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内容。“主要目标”是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中的要求,从建立“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层面提出2020年、2025年、2035年的主要目标内容。
2、分区管控:明确了我市“三线一单”成果中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分区环境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编制成果。全市共划59个环境管控单元,实现全市国土空间全覆盖;对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1+11+48”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3、工作要求:明确了“三线一单”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中的具体作用和地位,提出了依托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建立评估与更新调整机制等工作要求。
4、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四个层面提出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保障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三线一单”实施主体责任,并做好本辖区内“三线一单”成果地实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市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等。
(二)主要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分区管控。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功能特点、自然资源分布情况、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合法合理提出生态准入要求。
实施动态监管。将成果数据进行系统梳理和集成,进入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成果共享,实施生态环境动态监管。
四、《岳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省生态环境厅每5年组织开展的“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充分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发布。“三线一单”成果需要进行更新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至省生态环境厅,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