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5年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721335,电子邮箱:yyjxwbgs@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国办、省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强措施、抓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迈向深层次,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我委对市经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以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殷清华为组长、副主任向阳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以办公室为首负责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各相关科室都有一名同志参加,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严格信息把关。对各科室通过网站后台等方式上传的信息,及时逐条审核,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三是抓好普查和整改工作。根据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定时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自查,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空白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委网站栏目布局更为合理,管理更为规范。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制度
按照《条例》和《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标准打造我委门户网站,强化第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等,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公开有人管,信息管理有制度,信息发布有审查。
(三)加强主动公开力度
在抓好《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共发布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事关全委大局的信息650条。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公务活动等各种政府信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委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总数在10条以上,公告通知10条以上,及时有效充实了我委网站内容。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5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1651条。其中我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00 条、县(市区)门户网站公开351条,使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有效传播。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抓好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我委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委2015年度受理并办结依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起,举报申诉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我委共支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0万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高,主动公开意识欠缺,依法依规处理申请公开事宜不及时;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搭建自查意识不够,网站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在我委范围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氛围;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加强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平台建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期的关键之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法制、责任、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信力,努力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附件:
2015年度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300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65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0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4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3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列》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