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岳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由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岳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8850166。
一、概述
201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细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调整了工作机构。年初,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特别是在2011年4月15日局党组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美树提出: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在我局已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按分工范围具体抓,分管组长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单位按责任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2、健全了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了新出台的《湖南政府服务规定》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岳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与此同时,结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更新了公开指南。在去年9月份,我们结合开展岳阳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知识库信息采集工作,对《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不同的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确定了需要公开内容的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审核程序并明确了责任科室。特别是进一步完善更新了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类、证件办理、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常见咨询问题等内容。
4、搭建了公开载体。在办公楼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岳阳财政网为主体,公开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工作动态、财政通告、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法规公文等。通过举办“财政收入跨越百亿新闻发布会”,利用湖南日报、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解答财政热点问题。此外,我们还按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专门建立了“岳阳财政预算公开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岳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在各网站发布财政信息共计 条。其中:
(一)通过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公开和更新信息226条,其中:财政动态工作信息146条,概况信息1条,业务工作16条,应急管理6条,统计数据15条,人事信息2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财政通告8条,规划计划4条,部门文件20条。
(二)通过岳阳财政网门户网站公开和更新信息104条,其中:财政动态工作信息43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财政通告8条;计划总结4条;部门文件20条。
(三)通过《湖南日报》、湖南财政网、《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52条,其中《岳阳晚报》发布信息文章17条,岳阳电视台发布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以网上提交表单申请2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件;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 在今年1月5日之前,已经全部完成答复,公众对我们的答复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在依申请过程中,我们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通过信息公开,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财政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是也存在主要问题:如个别科室、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因人少短缺公开内容上更新不够及时等。今后,我们将以建设“阳光财政”为最高目标,以抓好《湖南政府服务规定》学习贯彻为主线,突出财政预算信息、“三公经费”等百姓关注的内容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