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湘经信节能[2017]191号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经信部门:
为深入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加快推广应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工信部将组织制定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工厅节[2016]202号)要求,为做好方案编制工作,现广泛征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氯乙烯、铬盐、无机颜料、铜冶炼、铅锌冶炼、锡锑冶炼、电池、皮革八个重点行业涉重金属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
(二)技术先进适用,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三)已有应用实例(2个以上),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四)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环境、社会效益;
(五)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
(一)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技术应用单位填写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格式见附件2);
(三)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技术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其他支持技术先进适用性的资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经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进行申报,并于4月21日前,将涉重金属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汇总表(盖章,格式见附件3)以及技术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731-88955372
电子邮箱:sjmwz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