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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不是一般的专项工作,而是一场关系治乱兴衰的战略之举。
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任何黑恶势力在湖南这片红色热土无处遁形,是我们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湖南先后严肃查处了文烈宏涉黑组织案、夏顺安“私人湖泊”案、陈杰人“以网牟利”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充分彰显了新一届省委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有力促进了全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乃至自然生态的同步净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点赞喝彩。事实证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清除社会毒瘤、净化社会生态的过程,也是净化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过程。
透过查办的案件不难发现,黑恶势力之所以为非作歹、坐大成势,背后往往都有“保护伞”的撑腰和庇护,都有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和利益链。“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我们要坚持政法机关和纪检机关联动、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不仅要“掀盖”,还要“揭底”;既要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又要坚决把纵容、豢养、庇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连根拔起,还要倒查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总之,对黑恶势力,不论涉及到谁、后台有多硬,都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扫黑除恶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们既要深挖起底资源开发、工程承包等传统行业领域的老问题,也要紧盯新兴行业领域的新动向,加强对“套路贷”“P2P”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查处,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打击;既要立足当前治标,又要着眼长远治本,尤其是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扫黑除恶,决不是政法机关一家的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安宁家园,人人有责,任何人都不能当看客。我们要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各级各部门合力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让黑恶势力在三湘大地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