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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4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签发2021年首个、总第38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指令》,为改善中心城区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质达标与生态修复,决定即日起开展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范围包括王家河、南湖、南港河、北港河、东风湖、黄梅港河水体和滨岸带,以及上游集雨范围内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所属各乡镇。要求按照系统治理原则,坚持水陆同治,部门参与、上下联动、标本兼治,严格推进污染源头管控、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和生态末端修复,建立中心城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解决黑臭问题,逐步达到水质标准。
主要措施包括七个方面:加大中心城区排污口的监管力度,加密检测频次,对老百姓关注的水域进行实时监测,发现超标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进行倒查,消除超标隐患;全面开展水域岸线清理整治,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责任到段、到人,对辖区水域进行垃圾打捞、岸线保洁,清除水域周边菜地并复绿;推进水域周边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强化入河湖污染物源头减量,对周边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污合流溢流口情况进行再梳理,防止错接、混接导致污水直排,对雨污合流溢流口和尚未截污的片区生活污水排口,采取应急措施处置到位,并尽快制定小区切实可行的截污方案予以实施;实施王家河补水,开展中心城区塌陷管网疏通集中行动;采取投放生物制剂、种植水生植物,推进生态修复;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和清淤工作,市城管局要在雨季前集中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和管道、沉井清淤工作,做到能清速清、应清尽清、不留死角。指令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记者 刘 革 通讯员夏 宇 徐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