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认真抓好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顺利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局组织对上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针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矿山生态修复、工业园区污染、固废危废安全处置等重点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1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督察情况反馈会在长沙召开;7月24日,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湘突环改办﹝2021﹞1号);7月26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许达哲同志讲话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48号)。为切实把湖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许达哲同志讲话精神贯穿于我市各项工作当中,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上。我局根据《关于报送<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函》,梳理了岳阳市整改任务清单,形成了《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初稿)》,并于7月25日将初稿报送至省整改办。同时要求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在初步排查摸底、掌握问题详细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对环保督察整改目标、措施、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审议稿)》,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调度、部署,强调对照中央和省里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强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7月30日、8月5日,爱武市长和一鸥书记分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听取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工作等情况汇报,研究审议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市委第七届第15次常委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和《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目前《工作方案》以按程序印发,《整改方案》已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待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我市将正式印发《整改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督察整改。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期间,共交办我市32批次群众信访举报件242件(重点件35件)。6月上中旬,我局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对13个县市区及市直3家单位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核查,截至8月10日,中央督察组进驻湖南期间交办我市32批次242件(重点件3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共办结183件(重点件20件),办结率75.6%。
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我局草拟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岳办﹝2021﹞13号),6月份按省委省政府审核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订,按照“一台一报一网”进行了公示公开。截至7月底,反馈的41个问题已完成17个问题整改并上报销号,剩余24个问题整改正在按时序推进。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印发《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确定了6个方面、215项重点任务;将攻坚战的重点内容归纳到《2021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确定了9大任务、184个具体问题。截止到7月份,“夏季攻势”任务已完成118个,完成率达64.1%。
8月2日,副市长黎作凤召开全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讲评部署视频会议
一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强力推进东洞庭湖总磷浓度偏高问题整改,先后印发了《岳阳市洞庭湖域枯水期应急响应方案》和《岳阳市洞庭湖域总磷浓度偏高问题整改方案》,落实了加密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管控、排污(渍)口管控、城镇生活污水厂降磷等措施,实行了断面水质月考核,建立了水环境质量保证金制度,今年计划完成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41个。加强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了1处市级和14处县级水源地评估工作。强化湘江流域涉铊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累计检查企业119家次,立案数4起,罚款10.5万元,移送拘留案件1起。积极做好水污染项目申报,上半年申报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14亿余元。
二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力推进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成立了市蓝天办,对城区实行日常巡查(每周2次以上)、跟踪督办(下发督办函37份)、每周通报(已通报11期),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上半年开展VOCS治理项目20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项目10个。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落实,发现火点后立即预警。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路检路查64台,处罚8台。启动我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达峰行动方案等编制。
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更新并公布全市土壤环境65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预计7月底前可以完成监测报告编制工作。严格用地准入管理,我局和市资规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会同组织4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督促指导5处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两轮排查工作,目前第一轮排查已完成。有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1年我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62个,目前均有序推进;上半年申报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5个,争取省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资金770万元。全力推进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铅锌矿区地下水和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成功申报原桃林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价项目。
(三)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围绕环境监管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涉铊、砖瓦行业、饮用水源地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上半年市县两级出动执法人员588人次,检查企业826家,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起,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起,移送拘留案件4起。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投诉、来访231件,均已全部办结。对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工业园区12个、企事业单位140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95个,完成治理85个,10个正在治理中;对全市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大排查,共检查企业300家,排查出问题988个,指导企业立行立改了825个问题,16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做好协调、指导、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落地环保审批手续落实,上半年市本级完成建设项目审批37个。做好各类许可证核发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30家、辐射安全许可证53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5个。落实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我市省级354家参评企业、市级742家参评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录入企业失信信息共4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