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通信设施达到使用期限或因故损坏需要报废认定
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人防窗口)
办理事项 名称 |
防空警报通信设施达到使用期限或因故损坏需要报废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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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我市中心城区防空警报通信设施达到使用期限或因故损坏需要向市人防办申请报废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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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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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牵头办理单位 |
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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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窗口 |
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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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窗口 |
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防窗口 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9号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防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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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签字盖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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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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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空警报通信设施达到使用期限或因故损坏需要报废认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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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认定防空警报器基本情况(照片、设备运行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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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单位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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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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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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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窗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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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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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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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网址 |
http://zufw-new.hun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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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30-8882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