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 法类别 |
适用于审核的情形 |
审核要素 |
提交材料 |
1 |
重大行政许可 |
1.拟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决定的; 2.拟作出的许可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 3.拟作出撤销或注销行政许可决定; 4.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重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1.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2.申请材料是否完整; 3.行政程序是否合法; 4.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6. 行政许可决定是否规范完备; 7. 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 8.涉及第三人的,是否充分听取了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 9.涉及复议诉讼的,是否按照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书要求进行修改。 |
1.行政许可有关情况说明; 2.行政相对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3.拟作出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依据材料; 4.业务例会会议纪要; 5.各级经办人员意见及审核人员审核意见; 6.经听证或评估的,应提交听证笔录、评估报告;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2 |
重大行政处罚 |
1.拟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2.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3.拟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对超出裁量权范围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的; 4.涉嫌犯罪需要移送的; 5.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6.拟作出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格;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 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5.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6.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7.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8.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完备; 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11.涉及复议诉讼的,是否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诉讼裁判文书要求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1.行政处罚全部案卷材料;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4.经听证的,应提交听证笔录; 5.案审会会议纪要; 6.涉及复议诉讼的,提交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诉讼判决书、裁定书;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3 |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1.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2.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3.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决定; 4.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
1. 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2.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3.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5.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6.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完备; 7.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1. 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 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本; 3. 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依据材料; 4.经集体研究讨论的相关纪要、记录;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