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组织经开区人社局、税务分局、泰山建筑公司破产管理人及职工代表召开泰山建筑公司破产债权府院联动会议,我局应邀与会,为推进企业破产清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营商环境献计献力共商共建。
泰山建筑公司于2021年7月宣告破产,因欠缴养老保险费(该公司在经开区参保,由经开区税务分局负责征收)致使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做异动,无法在其它单位或以个人形式续保,职工反应比较强烈。会上,我局协商指导经开区人社局和经开区税务分局如何满足职工续保缴费的主要诉求,针对"金保二期″信息系统的控制要求,在公司不能及时清偿养老保险欠费的情况下,从技术上为职工续保另辟蹊径,那就是允许职工另立养老保险账户,待公司清偿完欠费后再做账户合并,税务部门要回撤2021年7月以后的测算记录,养老保险欠费只计算至破产之月。通过协商解决了该公司职工一年多来的主要″揪心事",与会各方均表示满意,府院联动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