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
岳财函〔2021〕135号
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市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其他采购实体:
为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市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预算单位按照“统筹各项收入、实施零基预算、调优支出结构、优先安排三保”思路和“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编列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应按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规定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原则。
二、编制要求。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应编制到底级科目(采购科目按照财库〔2013〕189号文目录编制),资金来源应对应部门预算中相应资金,没有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政府采购项目金额不能大于项目预算金额,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原则上应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额相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应纳入部门预算总盘子统筹考虑,编制应按标准格式填报,格式详见附件(岳阳市本级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填报后随部门预算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科室。批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列入市本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且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同时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按照《岳阳市2020年-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岳财发〔2020〕9号)在市本级政府采购系统中申报采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暨开展采购人操作培训的通知》(岳财函〔2020〕56号)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买。
附件:岳阳市本级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4日